天海防务(300008):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做出决议,决定于 2023年 5月 12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相关资料图)
1、股东大会届次: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5月 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 5月 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5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5月 12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 议 案 | 备注 |
该列√栏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及其他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第8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需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7、独立董事方先丽、杜惟毅、王海黎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1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莘砖公路518号3号楼9楼903C。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股东请仔细填写《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5月11日16:3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务联系人:陆颖颖
电话:021-60859745 传真:021-61678123 邮箱:luyingying@bestwaysh.com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号 3号楼 903C 邮编:201612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08;投票简称:“天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 5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 议 案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栏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
5.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全称) |
股东地址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股东账户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联系地址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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